一、聘用單位:學生事務處服務學習組
二、聘用職稱、人數:校安人員1名
三、基本條件:
(一)教育部審認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
(二)務必具有「校安人員結(培)訓證書」者。
四、工作內容與專長需求:
(一)具備學生輔導與校園安全工作處理經驗者。
(二)輪值校安中心執勤、校園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校安事件通報與聯繫、維護校園安寧及學生安全。
(三)處理與執行服務學習組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聘用時間:112年3月1日起聘。
六、應徵方式:有意願參與甄選者,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校安結(培)訓證書,以郵戳為憑寄送:南臺科技大學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收(通訊地址:71005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聯絡人:
南臺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 服務學習組 吳敏玲組長
TEL:(06)253-3131#2240 E-Mail:wml@stust.edu.tw
七、甄選作業流程:書面審查後,擇優遴選參加筆試及口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八、待遇福利:本職缺為每年簽訂約聘契約書,其薪資依學校約聘職員工作酬金新台幣33,770元聘用。
九、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10分至17時30分,須配合本校校安中心輪值之執勤勤務,另視工作需要配合夜間、假日上班。
十、聘用期限:依學校人事相關聘用辦法辦理。惟教育部補助本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經費因故終止時,凡依本計畫聘用之人員亦將終止聘任。
* 應徵者所提供之個人紙本資料,僅用於此次徵聘學輔人力事宜,絕無他用,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待此次聘任期程結束3個月內自動銷毀。